之前我的系列文章《手把手教您如何通过诉讼手段处理离婚问题》已经讲了起诉前的准备已经起诉材料的书写,接下来即将进入诉讼程序。但是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流程长、节点多。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先带大家总览离婚诉讼的全流程及其中的关键节点和时限,以便让您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把握节奏,不会因为不清楚流程而无所适从,以至于作出错误决断。
一、立案。
立案是启动诉讼的程序,如果不知道前往哪个法院可以看我前面的文章《手把手教您如何通过诉讼手段处理离婚问题2.1》。
【诉前调解】如今全国大部分法院对于离婚案件都会强制性要求诉前调解。所以说您立案递交材料后会收到诉前调解通知书,此时还没进入诉讼程序。随后在家等几天,法院的调解员就会给您打电话,询问感情是否破裂、主要的争议焦点是什么、双方的诉求各是什么等相关问题,来判断是否存在调解可能性并促成调解方案。如果此阶段能够调解,那么皆大欢喜,如果本阶段双方不能调解,案件将会正式转入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不愿调解,想要尽快推进诉讼程序,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直接告诉调解员您拒绝调解。
【正式立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后您将会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财产保全提示书。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收到缴纳诉讼费通知书次日起7天内缴费!!!如果没有缴费,将会被按照撤回起诉处理。再想起诉就得重新来过。另外,对于收到的文书,一定要逐字逐句仔细阅读,上面会详细告知您需要注意的事项,因为全国各法院的文书都不尽相同,所以我在此不详述。如有不明白的可以询问法院工作人员也可以私信我。
二、送达。
【缴纳受理费】当您缴完案件受理费后记得把缴费单据交给法官助理。如果是去银行现场缴纳案件受理费,银行会给您一式四联的缴费单据,把其中交收费单位的一联交给法官助理。如果是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转账缴费,则直接打印转账记录交给法官助理即可。
【送达】所谓送达就是将您的起诉状、证据副本及法院的其他文书(传票等)送到被告手中的程序。如果您知道被告的住处和联系方式请一定告知法官助理,否则法官助理将会向被告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送达案件材料,如果送达不到则需要在报纸上公告送达。公告时间为两个月,而且不仅是本阶段需要公告,判决后也需要公告。因此,您如果想要快速推进案件,一定要提供被告准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举证。
对于原告来说,举证期实际上从起诉时就已经开始了。如果您急于提起诉讼,没有在立案时就准备充分的证据,那么您就应该自起诉起就开始准备后续的证据,而不要等到法院确定举止截止期后才开始准备。对于一定要用到的证据,我将在此列举,对于非必要的证据,则需要您视自身案情需要准备。
1.结婚证。用于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基础性证据。如果遗失,请前往民政局补办,补办过程中开具遗失证明。
2.出生证。用于证明子女与原、被告的亲子关系。处理抚养权的必要性证据。
3. 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分割房产的必要性证据。
4.按揭贷款还款明细。分割按揭房必要性证据,可以去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打印。
5.车辆信息查询单。分割车辆的必要性证据,可以去车辆登记的车管所打印。
【调查取证】以上是分割已知财产的基础性证据。但是很多夫妻来说,除了房车、工资性收入这块难以隐瞒的证据外,对方还有哪些财产其实是不知情的。所以就涉及到调查取证的问题。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一定要在举证期限截止前提出。至于调查取证的具体细节,我以后会开专篇详细介绍。
四、离婚财产申报。
在有些进行家事审判改革的法院,离婚诉讼程序中包含离婚财产申报环节。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只要当双方请求分割的财产存在重大分歧时,法官才会启动离婚财产申报程序。财产申报过程中对方已经掌握的财产一定要如实全面填写。
其次,收到对方的财产申报表后要仔细核实,特别是要注意银行流水中的交易对手信息。如果存在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线索要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官如果认为您的异议合理,会要求对方进行补充申报。如果对方拒绝补充申报,或者补充申报后依旧无法合理说明大额对外转出,那么法官很有可能会认定其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五、诉中调解及离婚冷静期。
【诉中调解】家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后,依旧会有专门的调解员负责调解。这些调解员老师往往具有心理学背景和实务经验,擅长舒缓调解家庭关系。所以建议您即便进入诉讼程序后也不要放弃调解的希望,多听听调解员老师的建议,说不定能让您解开心结,挽救家庭关系。
【离婚冷静期】不同于《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里的离婚冷静期是法官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冲动行事设置的冷静期。并非强制,时间也视案情不同,一般不得超过20日。但如果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吸毒、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故意拖延诉讼等情况的,法官会立即终止冷静期。
六、开庭审理
本篇文章介绍的是实践中庭审流程,而不是理论上的庭审程序。
1.开庭当天一定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场。
2.开庭分为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三部分。
庭前准备:达到法庭落座后,书记员会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核对身份无误后,法官助理会主持进行质证,双方各自说明自己证据的证明内容,并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质证完成后,法官助理退场,书记员会去叫法官,庭审从此时算是正式开始。法官进入法庭后会核对双方身份,宣读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以上均无问题后,就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会顺着,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顺序进行。对于法官可能会问的问题需要提前准备回答内容,问什么打什么。如果有其他事情想要表达,也等法官问完问题后,再示意法官进行补充。
法庭辩论:这一阶段,法官会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双方展开辩论或互相发问。
3.庭后调解:有时在开完庭后法官还会组织调解。因为经过开庭,双方的筹码都摆上了台面,法官的倾向已经比较明显了,此时如果法官压一压,双方各退一步是非常容易达成调解协议的。因此,如果到了这一阶段,法官还是进行调解并作出引导的,如果不是和自己原本想要的结果出入特别大,最好还是听从法官的意见为好。
4.开完庭后不要立马离开,等把开庭笔录签完再走,但是要注意书记员记录的内容是否与自己陈述相一致,是否有表述错误,特别是数字是否写错。另外,有些人在庭审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想着不签笔录,这次开庭就会无效。但很可惜的是,庭审有录像录音,当事人不签笔录也不会影响庭审的效力。
七、庭后工作
1.如果法官开庭时要求在几天内提交什么材料,一定要按时提交。
2.庭后法官可能会调查取证,也可能要求对方提交新证据,对于新证据,在收到后您如果认为有问题的,要及时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3.如果庭后没有新证据,那么耐心等待判决即可。
八、收到判决
1.收到判决后要仔细阅读,别仅仅只看判决结果。
2.上诉期为收到判决后次日起15天,如果您认为判决对自己不利,存在改判的可能性,并且想要上诉的,一定要在上诉期内向法官助理递交上诉状。
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离婚事由,法官判不离的就没必要上诉了,纯属耽误第二次起诉的时间。
4.双方上诉期到期后,判决就生效了。您可以找法官助理领取离婚证明,然后去民政办理离婚证。如果还有财产需要执行的,要看对方是否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主动履行。没有履行的,您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在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的。您可以在履行期届满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的财产登记制度还不健全,网络连接也不通畅,即使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也未必能穷尽被执行人的财产。所以,您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知道被执行人名下存在哪些财产的,请务必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2.关于探望权的执行问题,《民法典》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是诉讼离婚的全部流程,及其中关键的节点、期限及注意事项。其中还有一些不够详细的地方需要补充,以后我会再开专题进行分享。如果大家有什么想看的内容可以给我留言,也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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